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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死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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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小妹妹!没关系!随便开!姐姐我们把命都交给你!生死不负!”

三杯酒下肚,朝阳把手往朱思宇的肩膀上一搭。说话的口气都快赶上程默了。

就这样,朱思宇开着程默的保时捷,打算载着后面两个酒鬼去安市的地标建筑上的旋转餐厅吃宵夜。

据说餐厅层高一百三十八米——她一直想去,但迫于经济压力一直没去成。

当保时捷的天窗打开的一瞬间,世界都跟着飞扬起来。

“别人遛狗,我遛人!还是两个疯女人!”

朱思宇听着身后程默和朝阳趴在天窗上轮着翻的骂骂咧咧,一时哭笑不得,感叹道。

林知不是人!不识好歹!大笨蛋!

杨家安不是人,不心疼老婆!大傻子!

袁亮不是人!投胎的时候怎么不挑个靠谱的亲妈?大蠢蛋!

臭男人!都是傻X!

家是什么?

港湾!

放屁!

明明是鸟笼!

爱情是什么?

狗屎!

……

---

三个女人,在百米高空中吃完宵夜。放眼望去,整个城市的繁华与生机尽收眼底。一时思绪万千。

俯瞰脚下无数霓虹,万般辉煌,却没有一盏,是心之所向。

爱而不得的程默。

爱情进入倦怠期,被家庭的琐碎压得喘不过气的朝阳。

拥有爱情,却不知道该如何与爱情连带的“赠品”和谐相处的朱思宇。

三个女人,无时无刻不在向生活宣战,又无时无刻不在向生活妥协。

爱情、婚姻、家庭、孩子,到底什么才是能让女人获得幸福的真正秘诀?

“我大姑姐,一天要吃五顿饭,半夜还要加两次餐!我每天,不是在给她做饭,就是在给她做饭的路上!”

想到自己正值大好年华,却不得不在婆家当老妈子的日子,朝阳就觉得憋屈。

“你们知道这个世界上最奇葩的西红柿鸡蛋汤是什么样子的吗?我知道!”

想到婆婆每天早上起来为她做的早点,朱思宇的胃都有些抽筋了。“我婆婆连做西红柿鸡蛋汤都会在里面倒一碗淀粉勾芡!然后熬成一锅晶莹透亮的咸到发苦的胶水,再端到你面前,一脸期待的看着你吃!”

还不止这些!

油炸西蓝花、水煮大白菜、咬一口能磕掉门牙的银耳羹、黑成煤炭的秘制小笼包……

没有婆婆做不出来的豪华“大餐”,只有朱思宇想象不到的人间“美味”。

自她从医院回去每日不得不在家吃饭后,吴凤英每天为她做得“美食”,都够她转行写一本《奇葩美食鉴赏实录》了。

其实,和朱思宇相处久了,程默也渐渐能理解一些她的难处。

吴凤英虽然没有什么坏心思。但毕竟她和朱思宇之间间隔着一整个时代的变迁。

学历、阅历、年龄、价值观、消费观、两性家庭地位的转变。如此种种,放在哪两个人身上,都不一定能相安无事。

何况,是婆媳!

“既然不喜欢,不吃不就完了?”

“说得倒好,一顿两顿不吃可以!一天两天不吃也行。可总不能一月两月,一年两年都不吃吧?”

不管外卖多方便,也不能总吃!就算不考虑钱,也得考虑自己的身体!何况,她和袁亮还要攒房子首付的钱。

程默背靠在餐厅露天阳台的护栏上,一脸无奈,不知道说什么好:“你老师没教过你,自己的事情自己做?”

“我现在可是孕妇!每天码字赶稿都已经够累的了!她有手有脚,精神头好的不得了。一天什么都不干还要我按时按点一日三餐地做饭伺候她?凭什么?”

莫说朱思宇怀孕了,就算没怀孕,那做饭的活儿,也轮不到她!再说了,她长这么大唯一能煮熟的食材,不过一碗清水一捧大米,半锅浆糊耳。

如此一说,这件事似乎还真是个死结。

程默抿了一口杯中的红酒,一脸戏谑。继续打趣朱思宇:“由此推断!我们袁大哥在家,一定没少被‘媳妇和亲娘同事掉水里,他要先救谁’这个问题折磨吧?”

平心而论,如果不是袁亮从中周旋,朱思宇现在估计已经和吴凤英拼的你死我活了。

“当有一天,我们真的开始思考,如果有一天自己和婆婆同时掉进水里,老公会先救谁这个问题时,其实,无论是婚姻,还是爱情,就已经意味着作为媳妇这个身份的我们,已经输的一败涂地!”

“最气愤的是,现在男人都理所当然的认为,应该先救自己的亲妈!因为亲妈只有一个,媳妇还可以再娶!但是他们忽略了一个本质问题:婆婆曾经也是别人的媳妇!如果他老爹和他抱着同样的想法做选择,可能根本就不会有他们的存在!”

在朱思宇看来,一个真正友爱的家庭,是不会让‘婆媳同时落水,先救谁’这个问题成为一个“问题”,摆在婆媳面前,逼她们做出选择的。

婆婆和媳妇,不该是家庭关系里的对立面!恰恰相反,她们才是一个家庭温暖幸福的源泉。

因为婆媳关系里的先来后到,已经客观上将媳妇的身份摆在了一个尴尬的位置。

一段稳固的婚姻关系,一个温暖和谐的家庭,必是老公爱妻子大于母亲,而后才会有妻子在母亲面前的恭顺谦良。最后,回归到母亲疼爱自己的孩子上。而不是先入为主的母亲与老公抱成一团。

“不是!你都有这思想觉悟呢,怎么还把日子过的这么拧巴呢?”

住在朱思宇隔壁,程默可没少见证她们婆媳之间的名场面。原只是觉得朱思宇太矫情,吴老太太呢,小心眼儿比马蜂窝的孔还多,所以两人才整日不得消停。不曾想,朱思宇这脑袋还装着哲学呢!

“一家人过日子,可不是靠哲学就能解决问题的!”

朝阳结婚六年了,朱思宇的处境她最能理解。“仔细想来,我们烦恼的也不过只是一粥一饭,计较的也不过是一针一线的事。可难就难在,这一粥一饭,一针一线,对一个困守在家庭琐碎中的女人来说,却恰恰就是生活的全部!”

每日一睁眼,就是活生生的日子。日子里,全是锅碗瓢盆,儿哭娘闹的纠缠。

爱情是花,婚姻是果。当激情褪去,爱情进入倦怠期,生活留下的就只剩吃、穿、住、用和孩子。

而今,朝阳要面对的是当爱情进入倦怠期,自己该如何在婚姻里找到一个舒适的自处,以及与家人相处的方式。

而朱思宇要面对的则是如何不让面包成为爱情的绊脚石,不为吃穿住用行烦恼、焦虑。不为孩子和婆婆的到来惶惶不可终日。

朝阳也曾是医学院高材生。有自己的理想,有大好的前程,对生活热忱而感恩。对未来怀着无限憧憬。如今呢?成了一个有家却没有家人的家庭主妇!有爱人却没有人爱的黄脸婆。

朱思宇也曾怀着无限憧憬,选择无房无车无存款,也毅然决然地要嫁给爱情。结果,爱情让她变成了一个小肚鸡肠,整日斤斤计较的怨妇。不敢买,不敢问,不能说!整日都是与婆婆斗,与老公斗,与自己斗!

其中辛酸,无穷尽!

能说出来的委屈,不叫委屈。

朝阳和朱思宇说着说着,突然就沉默下来了,眼圈不由地泛出红晕。

为了调节气氛,程默去餐桌上拿了醒酒器,为朝阳倒了一杯红酒,又给朱思宇添了一杯温牛奶。三人同时举杯碰了一下。程默不禁感慨:“这么说来,我好像还是咱们仨儿之中最幸福的一个!原来,让女人幸福的真正秘诀,是做一只快乐的单身狗啊!”

朝阳和朱思宇有时候是真的很羡慕程默。因为她是她们身边唯一可见的能把日子过的如此惬意和随心的女人。

不管是物质上的还是精神上的。

可如果,真的要说这就是幸福,程默又觉得似乎少了点儿什么。所以,她才想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!

孩子,永远不会背叛!你给他一分的爱,他便还你十分。你给他生命,他便伴你一生。

“要我说,现在的年轻人呢,分手的能力大于相爱的能力!单身的实力呢,又大于委曲求全维护一段亲密关系的耐心!所以大家宁愿单身,也不愿意步入婚姻的坟墓!比如说我!”

听朝阳和朱思宇各自发泄完心中的委屈,程默还真有点得意于自己的单身生活。

“朝阳你看,那个人,是不是林医生?”

或是看不惯程默在自己面前装圣人,朱思宇随便指了个方向,一句“林医生”,就让她立刻原形毕露。

三人,随即闹成一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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